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栏目: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发布时间:2015-01-19

业务概况

受理企事业单位委托,正安检测(ZAJC)提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预评价服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进行识别、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的过程。
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同时也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的审查提供科学依据。
服务内容:
1、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协助(或代理)完成安监行政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3、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出相关建议
4、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5、协助企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相关内容
评价方法: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主要为类比法、经验法、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和综合分析法等。
业务资质:
职业卫生乙级资质证书:浙安职技字(2018)第B-018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171112341398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和双方配合下,一般出具报告的时间为30~4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77-86387353、13989755885黄经理
服务投诉:0577-86387255、13858819103

保密承诺: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安监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要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7、《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10、《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